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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推进社会公平重要举措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公平发展从教育资源的基本均衡走向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并重的高水平均衡,即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学习者不仅有所学也要学有所得。优质均衡通过教育资源的高标准,教育质量的高公平,校际差异的高均衡和各类群体的高覆盖,提高教育公平程度和社会满意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工作的重点。可以说,优质均衡督导是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资源品质保障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民幸福是当代国人的梦想,中国梦要求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从单纯关注知识教育到关注身心全面发展,从单纯关注某些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到关注教育过程,从单纯关注在校教育到关注未来就业和社会生活,越来越要求适合的教育。《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体育运动场馆等指标不仅提出了国家标准,并且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对音体美教室、多媒体教室的配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说明我国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走向了品质关怀,教育资源不仅要有还要好,不仅要满足基本教学需求,还要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四个服务”。人民对义务教育关切的焦点已经从有学上、有桌椅板凳提高到对教育质量公平的追求。为落实“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工作必须以缩小教育质量的校际差异作为重点,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转化为质量的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教育质量公平才能最大限度、尽可能多地培养能够“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师是教育第一生产力,教师质量是教育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骨干教师配置、紧缺学科教师配置、教师培训机会,以及教师交流比例等,都提出可操作的评估指标,保障了实现教育质量公平的人力资源基础。而对学校规模和班额的严格控制,更具有划时代意义。表明我国对人才的培养模式不再片面追求规模效益,更加尊重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有助于因材施教的落实和教育活动的组织,最终保障每个学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关注每所学校促进社会协调。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现象。由于地区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形成了人口流动的一些无序状况。义务教育在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养和推动有序城镇化方面承担重要责任,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就近就地城镇化和农业新型工业化。同时,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也有助于保障公民发展机会的公平,使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因居住地的原因而丧失进一步发展的机会,从而促进社会整合。 优质均衡督导相对于基本均衡督导,不仅进一步限制校际差异,并且扩大了对学校类型的关注面。均衡程度是用各资源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来评价的,差异系数越小表示学校之间资源配置越均衡,优质均衡督导要求差异系数值更低,并且要求每所学校必须达到7项指标中的6项,还将50人以上的教学点也纳入了量化评估,将有力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关注每个群体实现机会共享。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通过制度建设和规则制定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和发展机会是政府的职责。教育均衡督导评估的终极目标是促进社会公平,优质均衡不仅要关注校际差异还要关注人群的差异。优质均衡督导评估针对农村学生、教学点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群体,在教育经费、入学机会、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约束性指标,实现了各类人群的高覆盖。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指明了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新的督导办法将进一步引领教育行政部门把握方向,聚焦质量,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师资素质提升、课程教学改革、学生全面发展上。在不断完善教育政策和提升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切实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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